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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是別人
正是在下我非法居留
當我興高采烈計劃到南方找紀泰宇玩
才驚覺台胞證簽注已逾期達一個禮拜
再看下面這串說明
過期處理方式有下列三種:(注:台胞證過期每日罰款100元人民幣)
1.立即出境(比如回金門): 當日在出境處罰款後離境,在本子有效期內,再入境。
(備:廈門出入境管理局封頂罰款4000元人民幣。)
2.直接受理過期:本人帶台胞證、護照、2寸彩色相片直接至市級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報備受理
→7天後出入境管局受理員將約談筆錄過期原因
→約2個星期後受理員才通知簽證完成領件。
3.代辦諮詢過期台胞證換本+一年多次簽,參考價格:1600元+100元/天
特殊專案受理:由於臺胞投資優惠條款,過期甚久者,可經由職能部門特批減少罰款申辦期間約3個星期,罰款金額由過期原因而定。
(過期一年以上13000元人民幣)
~崩潰~
今天一早立刻打給吉大港澳台辦公室的老師求救
聽得出來老師也替我著急
但她補刀:
長春市出入境管理局周休二日耶
好!
所以說我得罰款3000台幣
還要被約談做筆錄
一波N折後才能出遊
看開點唄
要是沒即時止血罰金就是天文數字
那我也不要活了
補兩張過期當天我遨遊偽滿皇宮的真相:(溥儀的家)
還笑得出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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